关于做好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就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实践方式
专业实践应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内容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确定,面向本专业领域发展需求,主要包括生产实践、科研实践、管理实践、产品设计、调查研究等。
四、实践组织
(一)组织管理
专业实践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和导师三级协同管理机制。学校层面主要负责制定专业实践管理制度与规范,审定各学院专业实践实施方案,监督全校专业实践运行秩序与质量,并不定期对各学院专业实践工作开展抽查。各培养学院负责依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实践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安排。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须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并对其专业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指导与管理。
(二)工作流程
1.制订计划
(1)学院制订集中实践计划
各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专业或专业方向分别制订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附件1)。教学秘书须登录智慧校园,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本学院集中实践计划,具体包括实践内容、时间安排、实践地点、负责教师及所涉培养专业(方向)等信息。
(2)研究生制订分散实践计划
研究生须于10月24日前,在导师指导下登录智慧校园,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个人分散校外实践计划,明确实践目标、时段、内容、实践单位名称与地址、校外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等。
导师应于10月3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对所指导研究生分散实践计划的审核。
2.教育培训
各学院须在专业实践开始前,面向全体参与研究生及相关责任教师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培训应涵盖实践目标、具体安排、纪律规范、安全须知等内容,重点强化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参与校外实践的研究生,还须接受实践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包括相关纪律要求和安全教育。
3.请假离校
赴校外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须按学工部相关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实践。如需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基地)实践且须出具介绍信的,由学院统一汇总需求,协调党政办公室办理。学院应于学期初统一为本学期参加校外实践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过程管理
集中实践期间,负责老师应加强组织管理,防范安全风险,保证实践质量。分散实践期间,导师须承担日常管理职责,与校外合作导师或实践单位联系人保持沟通,主动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表现、进展状况和思想动态,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发现问题须及时汇报并协同处理。学院应定期开展专业实践检查,加强与实践单位的沟通,跟踪实践进展与成效。研究生须认真填写专业实践记录,该记录将作为实践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专业实践工作方案(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H210,电子档发送至2021072@cqus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大学**学院**专业**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2.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本
3.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张婉莹,联系电话:023-65023226)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