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编辑:蒋俊秋日期:2025-11-14阅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庆高研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重庆高研院”)是教育部统筹布局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政产学研用多方主体参与的新型合作平台。重庆高研院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依托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运行,促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强强联合,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重庆科技创新、产业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合作企业

1. 在重庆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2. 能够提出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遴选企业导师。

3. 能够做好师生进入企业学习科研期间的条件保障(食宿、办公场地等)。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研究内容应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三大领域,具备培养一定数量高水平研究生的承载能力。

2. 校企合同总经费不低于50万元(企业已与学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并且拨付至学校的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元),合同中的高校主持人须与校内导师一致。

3. 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 20277 31 日之后。

(三)导师要求

1. 重庆高研院项目招收的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企业导师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能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活动。

2. 校内导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校内导师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硕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3名。

(四)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 已获往年立项的重庆高研院项目。

2. 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黑名单或者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3. 在往年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4. 无正当理由曾退出项目的企业和个人。

5. 不能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企业和个人。

6. 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三、支持政策

(一)招生计划单列

重庆高研院项目单列研究生招生计划到校内导师,招生计划不受学校现有导师招生名额上限的约束,不影响导师原有硕士招生计划。

(二)市级项目支持

支持重庆高研院项目申报市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和科技奖励。

(三)成果转化奖励

对于校企科研攻关项目,研发成功并产业化的产品在评选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等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加分,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支持项目相关主体成为具体领域产业创新综合体的成员单位。

(四)育才考核激励

支持市属国企积极参与重庆高等研究院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市属国企将企业导师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制定相关激励约束措施,指导企业落实好政策要求。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1217日。

(二)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和校内导师根据上述条件和要求联合申报项目。

2. 项目审核:重庆高研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推荐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价值性、创新性和人才培养的适用性等必要时将整合需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 项目确定:重庆高研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报教育部审定。

(三)报送要求

1. 20251121日前,合作企业、校内导师登录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rp.ahjzu.edu.cn/kky)进行注册,合作企业发起项目申报流程,校配合完成项目申报。

2. 20251128日前,合作企业负责在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横向项目合同,合作企业提交的横向项目合同等申报材料须确保内容清晰完整。

3. 2025125日前(待高校完成对接信息填报后),合作企业下载《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扫描并上传至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申报书》须确保内容清晰完整。

4. 20251212日前,校内导师在系统中填报项目对接信息,上传经费到款证明。

5. 20251217日前,学校对校内导师的招生资格、拟申报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经费到账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完成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各学院应组织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深刻领会教育部重庆高研院项目对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申报项目

各相关学院应认真梳理项目情况,重点考察项目的价值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人才培养的适用性等因素,优先推荐学科专业匹配度高、科研团队水平高、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基础好的项目进行申报,必要时可整合需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专项项目的申报和获批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

(三)把握进度,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2025121717:00前,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完成报送,请各学院注意时间节点,提前规划,以免延误。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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