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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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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重科院〔20131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学校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把握精神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培养学院要组织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切实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研究生、导师、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校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为研究生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培养学院根据以下时间安排,制定本学院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检查小组。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并于中期检查会前一周提交《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审批表》(见附件1),经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实施中期检查。检查小组一般由3名以上(含3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导师不能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

(二)研究生提交材料。20171012日前,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提交校内外导师审核。

(三)导师审核。校内外导师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审核《中期检查表》,签署导师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学位论文参加中期检查。

(四)召开中期检查会。20171023日前,各培养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会。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汇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检查小组依据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进展情况,主要侧重于检查论文开题审核意见的落实、研究进度、内容水平、存在问题等。

(五)汇总结果。20171027日前,各培养学院汇总检查结果,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三、规范材料,按时报送

为确保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培养学院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向校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

(一)《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计划表》;

(二)《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三)《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word文档。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计划表

2.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3.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4.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处

2017911

 

(联系人:刘枢,联系电话:023-65023226,地址:博学楼F111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厚德楼H111   邮编: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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