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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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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58号)和《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实施办法》(重科院〔2014〕7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先进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7级和2018级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2名

(二)重庆市三好学生 2名

(三)重庆市优秀学生干部 1名

(四)重庆市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2名

(五)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28名

各学院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上限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学院

名额(名)

1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10

2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2

3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

4

电气工程学院

2

5

化学化工学院

3

6

建筑工程学院

2

7

安全工程学院

7

合计

28


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创新精神,诚实守信,德优品正,身心健康。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仪表整洁,所在宿舍、工作室整洁,在全校安全卫生检查中获得B等及以上评分。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寝室水电费。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4.延长培养年限或课程有重修者。

(三)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四)重庆市三好学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五)重庆市优秀学生干部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六)重庆市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1)市(省)级特等奖、一等奖,全国一等奖、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确定;

(2)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七)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成绩为优良及以上。

2.科研能力强,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或科研成果奖励、或科技竞赛类获奖、或科研项目累计不少于3项。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上支撑材料。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提出推荐意见。5月7日前由研究生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院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相关委员根据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分配名额择优评出拟获奖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本次评选的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2018年和2019年评选的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科技创新优秀研究生中择优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各学院每个类别至多推荐1人参评市级先进,填写相应类别的先进推荐表(见附件2),并在各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市级和校级相关申请推荐表(含电子版)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工作部H111,电子版发送至于桂宝办公邮箱。

(三)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5月15日前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审公示后的研究生名单进行评审推荐,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审批

学校审批通过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行文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市级先进由学校提出推荐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材料报送

(一)重庆市先进

《重庆市普通高校2020年学生先进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二)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

《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六、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落实研究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进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校风学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广大研究生的榜样示范和教育带动作用。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指导学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市级先进推荐表“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具体要求参照市级先进填表须知(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0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3.市级先进填表须知

(联系人:于桂宝 联系电话:13594028588)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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