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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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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重科院〔20201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籍在读的2019级、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立项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对照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充分调研论证,确定研究课题,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1118日前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

项目所在学院审查《申请书》,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做好评审过程的答辩记录工作和申报材料修改的督促及审核工作。学院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及立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处。《汇总表》按照各项目专家评分高低进行排序。各学院各年级研究生立项的项目总数不超过本年级在校生总人数的60%2019级研究生已立项科技创新项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三)学校评审

对各学院推荐立项排名后20%的项目,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重审,根据专家意见,最终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

三、相关说明

(一)优先支持研究生工作站提供的选题项目,项目组成员中须至少包含一名本校在籍在读的高年级本科生。

(二)鼓励跨领域、跨学院、跨年级的联合申报,鼓励研究项目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一致。

(三)每个评审专家组必须至少包含一名校外专家。

(四)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已获各种资助的科研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或立项资助,且该项目组成员不能继续申报创新计划项目,相关指导教师当年考核不合格。

(五)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不超过三个项目。

(六)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须严把立项关,保证质量、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立项评审工作须于20201127日前全部完成,并向研究生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含未立项项目)电子版

2.《汇总表》(含未立项项目)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本次项目申报不受理以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整理,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未按通知有关要求报送项目材料者,视同自动放弃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

及立项推荐汇总表

3.2019级研究生科技创新立项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20109


(联系人:苑仁慧   联系电话:023-65023226)


附件【77号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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