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教函〔2019〕7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在即,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教育开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4日,2月25日(周一)正式行课。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向导师及辅导员报到。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对未按时报到的研究生,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并跟踪报到信息,并于2月24日17∶00前将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2007076@cqu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研究生处于桂宝处。
二、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一)召开主题班会
3月1日前,研究生辅导员应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教育及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研究生开展阶段个人总结及计划,帮助分析学业状态,规划职业目标。
(二)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
开学期间,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应通过深入寝室、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党团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心理状况、学业就业,以及个人、家庭等方面是否有重大变故等情况。重点关心思想或心理存在问题、学业就业困难,或是出现重大变故的研究生,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和帮扶工作,并按学生重要情况登记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和跟进处理。
三、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执行教师“说课”制度
对于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说课活动,研讨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达到要求方可上课。说课活动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与。实施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活动开展前报研究生处刘枢处,电子文档发送至2015914@cqust.edu.cn。说课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
(二)组织基础课程研讨活动
对数学、英语等量大面广的研究生基础课程,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应组织开课前专题教研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三)做好课程考核改革计划
进一步深化研究生课程考试方式改革,注重研究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考核。研究生专业课程均需采取非标答案考核方式,并体现在课程授课计划安排中,作为改革实施的依据。
(四)检查教师备课情况
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应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教材(讲义、参考书目等阅读文献)、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将对任课教师备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属于校企合作开设的课程,相关学院应提前与合作单位及个人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安排等等,提前向研究生告知相关信息,需要调整教学地点或教学组织方式的,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五)做好重修选课工作
对于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另行下发到学院),各培养学院应及时告知研究生本人,督促其结合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办理重修手续,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经导师及学院审批同意后,于2019年3月7日(周四)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刘枢处。
(六)做好课程行课通知
研究生于2019年2月25日(周一)正式上课,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要提醒任课教师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17.251.14/),查看教学任务,做好课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以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醒研究生登录管理系统,查看课表,按时上课。
(七)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在开学前对各实验室、工作室、寝室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设备设施正常使用,维护稳定教学生活秩序。
四、做好教师用书发放工作
尚未领取教师用书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2月22日(周五)到研究生处刘枢处领取,并自行组织发放。凡近三年教材未更新的,不再重复发放。
五、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一)实施第一堂课“五公开”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课堂教学的学生出勤、秩序维持等教学组织管理。任课教师在第一次课中,应向研究生公开联系方式,告知辅导时间与地点;公开课程目标,提出学习要求;公开考核方式,明确“双及格”、课程作业(论文)重复率抽查制度要求;公开所授课程教学大纲;公开教材、讲义及参考书目等。教师应通过不同方式对每个研究生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便于师生互动,深入探讨研究。
(二)落实“课程思政”要求
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研究生教育“三全育人”和“课程思政”建设。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通过教研活动、政治学习、教师培训等机会,宣传“三全育人”“课程思政”理念,通过组织示范课堂、教学竞赛等活动,宣传培养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任课教师要积极践行“课程思政”理念,在课程教学设计及授课计划制订中体现课程的“价值引领”目标及途径,深入扎实推动课程育人工作,实现课程德育全覆盖。
(三)严格教学秩序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安排授课并如实记录选课研究生到课情况,不得私自调(停)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相关手续,做到教学工作整体有序。
确因特殊原因导致任课教师不能按时到达课堂时,各学院应采取更换教师或调整课程等方式进行协调,并及时报告研究生处。属于教学支持方面原因的,研究生处将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创新教学方法
课程教学中,应把握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突出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校内与校外的沟通。创新教学方法,专业课程要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项目化教学等方法的运用,转变课程考核方式,注重培养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六、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且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反映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为确保专业实践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暂行)》(重科院〔2012〕1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环节管理的通知》(研教函〔2017〕86号)以及所属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要求,制订本学期研究生校内外实践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校内实践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实践目标、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实践内容、负责教师等,模板见附件3。
校外实践工作方案应在认真总结本院2016级研究生校外实践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模板见附件4,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校外实践安排(学院集中安排实践时间、地点和研究生分散实践时间)、实践要求、实践安全、实践考核等,并汇总每个研究生的实践时间、实践单位等信息。
校内外实践工作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研究生处刘枢处,电子文档发送至2015914@cqust.edu.cn。各学院在开展校内外专业实践前,还应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2.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3.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内实践工作方案(模板)
4.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工作方案(模板)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学院(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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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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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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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报到研究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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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报到原因及拟返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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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报到研究生导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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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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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报到汇总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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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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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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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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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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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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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时间截止2019年2月24日17︰00。
辅导员签字:
学院领导签字: 日期:
附件2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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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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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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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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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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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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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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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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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院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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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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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重修申请手续须于重修课程开课学期前两周内办理。
2.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由研究生交任课教师。
附件3
2018-2019年第二学期
学院研究生校内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一、实践目标
(一)实践目标1:…………
(二)实践目标2:…………
(三)实践目标3:…………
……
(根据毕业要求表述)
(实践目标的表述,对理论知识的要求,按程度由低到高分别用“了解”“熟悉”“掌握”界定;对认知、理解、应用等类型的简单能力,用“理解”“会”界定,对综合、设计创新等高级能力,用“能/能够…”或“具有…能力”界定。)
二、实践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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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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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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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月*日至*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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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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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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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培养方向及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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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成果形式及考核
(一)实践成果形式
1.实践报告
2.科研项目研究报告
3.发表学术论文
4.申请(获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
(二)实践考核成绩构成
最终成绩=模块1(××%)+模块2(××%)+模块3(××%)+……
(三)考核方式及标准
1. 实践报告:要求……
2. 实际操作:要求……
3. 技能考核:要求……
……
附件4
2018-2019年第二学期
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一、实践目标
(一)实践目标1:…………
(二)实践目标2:…………
(三)实践目标3:…………
……
(根据毕业要求表述)
(实践目标的表述,对理论知识的要求,按程度由低到高分别用“了解”“熟悉”“掌握”界定;对认知、理解、应用等类型的简单能力,用“理解”“会”界定,对综合、设计创新等高级能力,用“能/能够…”或“具有…能力”界定。)
二、实践内容及安排
(校外专业实践分“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两种方式。各培养学院统一安排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校外实践。分散实践由导师安排,鼓励结合导师科研项目、硕士学位论文开展实践,也可由研究生本人结合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
(一)集中实践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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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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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月*日至*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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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是否研究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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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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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培养方向及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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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散实践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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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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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向及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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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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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月*日至*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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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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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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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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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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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研究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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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成果形式及考核
(一)实践成果形式
1.实践报告
2.科研项目研究报告
3.发表学术论文
4.申请(获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
(二)实践考核成绩构成
最终成绩=校内导师评分×20%+校外导师评分×30%+考核小组评分×50%
(三)考核方式及标准
1. 实践报告:要求……
2. 科研项目:要求……
3. 校外专业实践考核会:要求……
……
四、研究生校外实践流程
(一)研究生根据导师安排分散校外专业实践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校外专业实践计划,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和《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签订《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承诺书》,提交培养学院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实践。
(二)研究生在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基地等实践前,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如需进站(基地)介绍信,由学院统一汇总,协调党政办公室出具介绍信。
(三)研究生在校外专业实践过程中,应定期认真做好专业实践记录,至少每周填写一次《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记录本》。
(四)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结束后,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考核表》,经校内导师及实践企业评价签字后,与校外实践记录本一并交培养学院。
(五)各学院应在每年12月前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召开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考核会,对研究生校外实践进行考核评审。
五、实践工作要求
(明确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的安全纪律要求、校内外导师职责、学院监控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