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学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
(一)严肃考风考纪。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考前要切实做好考试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增强研究生的诚信意识,引导研究生恪守规范、积极应考,营造健康有序、诚信守纪的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规范阅卷评分。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考试结束一周内准确发布考试成绩。成绩提交前,任课教师应做好数据核对工作,避免发生错误;成绩提交后,任何成绩更改,都必须填报《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成绩重新登录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提醒研究生及时查看成绩,对于课程“双及格”考核不合格(平时成绩或期末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及时告知并督促其办理重修手续。
(三)做好成绩分析。各任课教师、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对研究生的成绩进行综合分析,结合教学过程、课堂纪律、教材使用等情况,分析学风状况及教学情况,提出改进举措。
(四)做好资料归档。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要做好本学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档案整理工作,并及时归档。任课教师应于期末放假前按照规范要求将课程教学档案提交学院检查存档。
二、做好研究生课程评教工作
研究生课程教学网上评教时间为2020年1月3日至6日进行。请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研究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在“教学评价”模块认真完成各门课程的期末教学评价工作。评教完成后,研究生方可进行选课。
三、做好研究生招生调剂宣传工作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参考情况,及早制定调剂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借助兄弟高校和各类学会资源,多措并举,加强研究生招生调剂宣传工作,积极拓宽生源渠道,确保招生质量。
四、做好研究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一)加强研究生安全稳定教育。各研究生班级辅导员在放假前召开假期安全稳定主题班会,对研究生进行遵纪守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教育。对研究生寝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研究生在寝室内任何时间段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热器具做饭,切实做好防火工作。提醒研究生离校前关闭寝室内水电气,确保寝室水电气安全并锁好门窗。
(二)做好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2020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2月6日。寒假期间研究生原则上不留在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准确掌握研究生的离校时间。若研究生因学习科研确需留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并于2020年1月6日前将研究生离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留校住宿审批表(见附件2)、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报研究生处于桂宝处,电子版发送至2007076@cqust.edu.cn。学院要加强留校研究生管理,导师和辅导员要多关心、多联系留校研究生,做好管理和沟通工作,准确掌握相关情况,保持通讯畅通,有突发事情逐级及时上报。
(三)做好研究生假期动态联系工作。寒假期间,研究生应主动与校内外导师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工作或学习进展。导师应积极关注研究生假期思想动态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
(四)做好下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注册工作。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7日至9日,2月10日(周一)正式行课。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向导师报到,并在辅导员处报到注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对未按时报到的研究生,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跟踪。并于2月9日17∶00前将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2007076@cqu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月10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研究生处于桂宝处。
五、做好下学期开学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一)组织“说课”及研讨活动。对于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说课活动,在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研讨,达到要求方可上课。说课活动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与。实施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活动开展前两天报研究生处肖前华处,电子文档发送至735306227@qq.com。说课活动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5日。
(二)查看教学活动安排情况。任课教师、2019级研究生和须重修、补修的研究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知悉下学期教学活动安排,做好开课和重修、补修选课准备。
(三)制订专业实践方案。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且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反映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为确保专业实践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暂行)》(重科院〔2012〕1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环节管理的通知》(研教函〔2017〕86号)以及所属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要求,制订本学期研究生校内外实践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校内实践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实践目标、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实践内容、负责教师等,模板见附件5。
校外实践工作方案应在认真总结本院2018级研究生校外实践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模板见附件6,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校外实践安排(学院集中安排实践时间、地点和研究生分散实践时间)、实践要求、实践安全、实践考核等,并汇总每个研究生的实践时间、实践单位等信息。
校内外实践工作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0年2月14日前报研究生处肖前华处,电子文档发送至735306227@qq.com。各学院在开展校内外专业实践前,还应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末研究生离校情况统计表
2.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寒假研究生留校住宿审批表
3.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
4.重庆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5.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内实践工作方案(模板)
6.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工作方案(模板)
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