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选配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照2020级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见附件1)的要求,选配任课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行好,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效果好。
(二)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三)任课教师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掌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教学改革意识强,课堂讲授受学生喜爱。
(四)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须熟悉学科前沿动态,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五)双语教学课程主讲教师至少有一年以上时间的海外学习(访学)或者工作经历,且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强。
(六)身心健康,能保证时间、精力投入,带好管好团队,履职尽责。
二、相关要求
(一)请培养学院根据本学院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核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附件1,不含补修本科生课程)是否全部列出,如有遗漏请将遗漏的课程名称汇总后发研究生处肖前华邮箱。
(二)课程设置表(附件1)中选课人数由各培养学院招生计划估算所得,后期根据实际选课人数,将对教学班进行适当调整。
(三)排课时采取公共课及量大面广的课程优先排课。
(四)请各开课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确保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配课及排课工作顺利实施。
(五)校企合作类课程授课教师人数(含外聘教师)不超过3名,其它类课程授课教师人数不超过2名。每位教师每学期讲授和辅导研究生课程不多于2门。
(六)校企合作课程,须同时选配企业和校内任课教师,并在企业任课教师姓名后标注“*”。
(七)公共课选课人数少于15人、专业基础课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开课。
(八)首次承担研究生授课任务的教师,均应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其所在学院应成立3名以上教学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师的要求,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的熟练程度和理解的准确性,通过试讲或其他考核方式,提出认定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核批准。
(九)外聘教师的授课资格和条件要求与校内教师原则相同(教师资格要求除外),由聘用单位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聘用。聘用外籍教师的,还需经外事处等部门审核批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开课学院(部门)于2020年4月30日前,统一将以下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肖前华邮箱735306227@qq.com,纸质档待返校后提交至研究生处。
(一)《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二)《重庆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配课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2.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
3.重庆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配课表
(联系人:肖前华 联系电话:1782395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