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重科院〔2018〕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一)《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
(二)《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附件2)。
二、认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2021年3月5日前,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或《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交流学分及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培养学院。
(二)学院初审。2021年3月11日前,培养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根据《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五条及《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成绩转换原则》(附件5)进行成绩转化,得出认定成绩,并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
(三)学校审批。2021年3月19日前,研究生处审核申请材料,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认定结果,并录入教务系统。
三、其他说明
学院对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学分认定材料,已经用于学分认定的材料不能重复利用,已经认定过的课程不能重复申请认定。本次学分认定不受理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培养学院于2021年3月1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73530622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3.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4.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交流学分及成绩认定申请表
5.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成绩转换原则
6.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肖前华 联系电话:023-6502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