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修、重修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一)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考入的2021级研究生(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除外)。
(二)其他未完成补修、重修的高年级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一)09月03日至09月06日,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拟补修的本科课程的任课老师。
(二)09月07日至09月11日,补修、重修研究生选课。
三、选课范围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应研究生需补修、重修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四、选课方式及说明
(一)补修本科课程选课
1.确定并通知补修本科课程的研究生。学院应严格根据招生报考信息确定应补修本科课程的2021级研究生名单,书面告知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并于09月07日前将《应补修本科课程的2021级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研究生处备案,该表将作为研究生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录入拟补修课程的任课老师。09月06日前,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拟补修本科课程的任课老师,具体操作如下:
(1)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根据本学期本科课程开设情况,点击“教学任务”下的“任务管理(院系)”,勾选相应课程后点击修改。
(2)输入和本科课程一致的任课老师姓名,课程序号为01的课程备注内容为“跟班补修”,课程序号为02的课程备注内容为“自主学习后参加考核”。
3.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补修课程,并选课。选课操作如下:
(1)研究生登录教务系统,在“选课服务”下“全校课表”查询本学期本科课程开课情况。
(2)在“选课服务”下“选课/重修”模块进行补修选课,选课时请注意课程备注的学习形式。
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一般采取跟班学习方式,与本科生同等管理。若有特殊情况采自学方式需征得导师同意。
4.学院告知相关本科课程任课老师
研究生选课结束后,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在“选课管理”下“统计筛选”模块查询选课情况,并以书面告知书(附件2)的形式将补修本科课程的研究生名单告知任课老师。
(二)重修选课
高年级研究生登录教务系统,进入“选课服务”下“选课/重修”模块,在本学期开设课程中重修选课。
五、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学院于09月07日前报送《应补修本科课程的2021级研究生名单汇总表》至研究生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6371759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应补修本科课程的2021级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2.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告知书
研究生处
2021年09月02日
联系人:刘枢
联系电话:023-6502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