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培育市级一流学科工作方案》(重科院〔2020〕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集中力量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现面向相关学院征集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本次一流学科培育项目征集范围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等5个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群和材料工程学科群。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群以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为主,以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相关研究方向为支撑;材料工程学科群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为主,以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等学科相关研究方向为支撑。
二、项目类别
(一)综合类建设项目
培育目标:获得国家一流专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工程教育认证、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学位点建设等。
(二)师资队伍类建设项目
培育目标:引进培养国家千人、长江学者、杰青、万人、优青等优秀人才,引进及培养省部级以上人才。
(三)高水平科研成果类建设项目
培育目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国家科技奖励、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重大专项科研项目等。
三、遴选程序
(一)学院申报
各相关学院结合学科建设目标统筹规划,组织研讨,科学论证,提出培育项目,填写《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申请表》和《一流学科培育项目一览表》,提交学科办。
(二)学科办审核
学科办汇总各学院的项目,进行初审分类后,按项目归口分别报送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三)部门论证
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相应类别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立项建议。
(四)学术委员会审议
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牵头部门提出的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立项建议。
(五)学校审议
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一流学科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通过后发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学科建设是高校建设与发展的龙头和核心,是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各相关部门、学院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相关文件及《重庆科技学院培育市级一流学科工作方案》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培育项目
各相关学院应认真梳理学科现状,合理规划学科发展目标,以标志性成果产出为导向,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做好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和建设工作。
(三)目标导向,加强绩效考核管理
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条件根据立项申请书和任务书确定。由牵头部门组织细化各培育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考核指标及经费计划等,开展阶段检查和终期验收。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3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一流学科培育经费实施项目负责人制度,主要用于学科平台条件建设、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合作、日常管理等。专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四)把握进度,按时报送申请材料
2020年6月18日前,各学院将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申请书和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于桂宝办公邮箱,纸质版交至H11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申报书
2. 2020年一流学科培育项目申报一览表
研究生处(学科办)
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于桂宝 联系电话:1359402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