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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一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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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一届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成果奖应以已结题的市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基础,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191125日。可多个项目整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教师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23),并提供成果奖的关键支撑材料及项目结题报告书,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

2. 学院推荐。学院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择优向研究生处推荐。

3. 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形成评审推荐建议,并将拟推荐的成果奖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4. 学校推荐。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奖向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

三、推荐指标

我校本次成果奖推荐指标为5项。

四、材料报送

本次申请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项目所属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于2019129日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一)《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全名+主持人姓名,如“××学院 ××”Word 97-2003文档)至赵宝云办公邮箱(或5615174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一届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

工作的通知

2. 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申请书

3. 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4. 2015-2018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结题统计表

研究生处

20191127

(联系人:赵宝云 联系电话:023-65023601


附件1

 

 




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渝教办函〔20193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开展2019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牵头的申报团队,鼓励教师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教学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和实用价值,已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2.申报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例库建设。

3.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选题范围及基本原则须符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渝教研函201812)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数量与支持政策

根据各单位案例库限额(见附件1)进行案例编写,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20个以上案例。对纳入重庆市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名单的专业学位领域,以及与学术学位相对应的专业学位领域的案例库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市教委对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学校负责项目的经费支持,每个案例库项目资助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报学校研究生院(部、处)。

(二)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院(部、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五、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91130日前向市教委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报送拟申报的案例库建设项目,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校正式申报纸质文件1份。

(二)《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3份。

(三)《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文件和word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赵娟;联系电话:63855235;电子邮箱:459304443@qq.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1012

 


附件2

 

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

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以下简称案例库),规范相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案例库建设的意义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是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

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是有效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和保证。通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努力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库,有利于提高案例教学的水平和质量,切实保证我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案例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案例取材可通过调研、采访、参与或从已有文献资料中摘编等方式获得,其内容必须真实,个别具有保密性的内容或数字可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但需注明。

2.典型性。案例内容要在所属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应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

3.客观性。案例应是从客观角度陈述,与实践紧密结合,不带有任何个人观点和倾向。

4.时效性。案例内容应符合当前实际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能够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使用。

5.创新性。案例的选材和内容应该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附需要学生讨论的问题,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启发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三、案例库建设的范围

案例库建设范围包括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案例库建设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内容应尽可能覆盖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避免案例过于集中于某一领域或极少数课程。

四、案例库建设的基本要求

1.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20个以上案例;案例应结合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应有一定数量的原创性案例,原创性案例原则上不少于60%

2.案例库案例可分为综合课程案例、单一课程案例、知识点案例。综合课程案例是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一般不少于5000字;单一课程案例是指只涉及某一门课程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一般不少于3000字;知识点案例是指只涉及某一门课程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一般不少于1000字。

3.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根据所依托专业学位的特点,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在案例选题、背景资料、课堂计划、分析思路、思考题的设计等方面,注重培养学生适应相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要参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建设要求。

4.案例库的建设成果可汇编成简装内部讲义,可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予以展现,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相结合。鼓励各专业学位类别在建设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

五、案例库建设的组织实施

1.申请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我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岗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项目。

2. 项目申报。案例库建设由各有关高校根据以上要求组织实施,高校要高度重视案例教学工作,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优势和特色,对适宜开展案例教学的课程,学校都应积极组织人力、财力开展案例库的开发与建设。项目申请按照市教委下达申报限额指标,高校组织教师申请、专家评审、公示后上报市教委,市教委结合我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案例库项目,并正式行文公布。

3项目管理。案例库建设项目每两年为一周期,立项后高校应组织年度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案例库,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案例库,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两年后市教委进行结题验收。

4建设经费。有关高校应为案例库建设项目及日常运行提供经费支持,保证案例库建设持续、稳定、有效运行;同时高校应主动对接相关行业或所在区域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多方社会资金投入参与建设。

六、共享及使用

1. 案例库建设取得的成果,须对全市各高校研究生免费开放,实行以网络共享为主的资源共享方式。各单位须建立案例库专网或网站(网页),通过该网络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共享。条件具备时,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对市内外开放,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区域共享。

2. 鼓励市内各高校研究生跨校选修课程、学分互认,高校间互聘任课教师,共享优质师资与案例库建设成果。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积极创新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为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保障。


附件3

 

2019年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限额表

 

单位名称

申报限额

重庆大学

20

西南大学

8

西南政法大学

15

重庆医科大学

4

重庆师范大学

5

重庆邮电大学

5

重庆交通大学

5

重庆工商大学

8

四川外国语大学

6

四川美术学院

6

重庆理工大学

8

重庆三峡学院

5

重庆科技学院

5

陆军军医大学

10

陆军勤务学院

5

115


附件4

 

2019年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校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案例库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覆盖课程

项目负责人

课程名称

优质课程名称

姓名

职称/学历学位

是否为研究生导师

担任导师年限

是否研究生课程负责人

所负责课程名称

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年限






































附件5

 

 

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项 目 名 称:


专业学位名称:


培 养 层 次:

博士 硕士

申报学校(公章):


项 目 负 责   人:


能 否 共 享: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


 

 

一、封面的“培养层次”“能否共享”栏,请在选项前的“□”内打“√”;工程博士、硕士请填写最新对应调整后的类别。

二、本申报表务必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应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三、本申报表由申报学校相关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填写时,文字使用五号宋体,可根据需要续页,纸张限用A4,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一、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或职级


研究方向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近三年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研究、实践项目情况

序号

课程(项目)名称

授课(项目)时间

1



2



3



项目组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或职级

研究方向

工作单位

本人签名






















近三年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研究、实践项目情况

课程(项目)名称

授课(项目)时间




















二、立项依据

(该项目建设的意义,国内外相关项目建设的概况、发展趋势,该项目的教学目标、创新点、应用前景、实用价值,前期已开展的相关工作等。)

 

 

 

 

 

 

 

 

 

三、建设方案

(该项目的内容框架、教学主题、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

 

 

 

 

 

 

 

 

 

四、案例分配计划

案例总量


涉及课程

总量


核心课程覆盖率


案例列表

序号

案例名称

案例类型

负责

教师

所属专业领域/方向

适用课程

名称

课程性质

1()

对一名自闭症儿童鹦鹉学舌式语言的矫正训练

综合课程案例

徐胜

特殊

教育

1.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

2.特殊教育概论

核心

课程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1.表中“案例类型”填写:“综合课程案例”“单一课程案例”“知识点案例”。

2.表中“课程性质”填写:“核心”“非核心”。

3.本表不够填写可另加页。


五、经费预算

序号

额(元)

1



2



3



4



5



6




六、专家评审意见

经专家组会议评审,对是否同意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七、学校审批意见

 

 

 

 

 

同意立项建设并给予经费资助。

 

 

 

 

(单位)盖章

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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