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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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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办函〔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加创建的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 近三年来(指20177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 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研究生支部及研究生申请。研究生支部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并将推荐表、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等材料202016日交至培养方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党总支。

(二)学院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党总支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度、代表性、典型性,按照不超过1个样板支部、1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指标把关推荐,于202017日前报将拟推荐支部、党员标兵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处。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研究生样板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名单进行评审,从申报名单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比选确定推荐名单,上报重庆市教委。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是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监督指导等工作。要以研究生党“双创”工作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积极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推广,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17日前将《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支撑材料(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等)纸质版报研究生工作部H111,电子版发送至于桂宝办公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2. 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3.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4. 研究生党“双创”工作创建标准

 

组织部 研究生处

202115

(联系人:于桂宝  联系电话:65022031

 

附件【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3.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纺织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4.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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