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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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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12号)以及《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重科院〔20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的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二)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三)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须符合《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同等条件下,校级立项项目且在学院评审排名前20%的优先推荐。

三、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5项。各培养学院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若为2项,需排序报送。

四、资助金额

2021年重庆市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发放。

五、申报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项目申请人对照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条件,充分调研论证,确定研究课题,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经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后,2021528日前,提交项目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项目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164日前,将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只报电子版)和《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苑仁慧,逾期视为无推荐项目。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组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5项拟推荐项目,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六、材料报送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推荐高质量的科研创新项目,宁缺毋滥。

(二)本次项目申报不受理以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学院推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未按通知有关要求报送材料者,视同自动放弃项目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4.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0514

(联系人:苑仁慧  联系电话:023-65023226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4.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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