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学校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和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及评估验收工作,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和《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批校级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暨市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组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项目自查,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项目所属学院。
2.学院检查。项目所属学院审核《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检查,形成学院检查意见;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整理中期检查材料,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处。
3.学校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各学院的中期检查材料,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三)检查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由各项目所属学院组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2.各学院须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检查,把好质量关。
3.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或行业企业等实际部门的运用证明等。研究成果必须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第一作者(或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科技学院。学术论文等成果须标注“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检查证明材料。
4.对已经延期中期检查的项目,检查不合格的,直接撤销。
(四)经费资助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给予资助资金2000元。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名单见附件4。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总结。项目组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梳理任务完成情况,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经校内外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项目所属学院。
2.学院验收。项目所属学院审核《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答辩记录,拟定项目验收结果;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按评审综合得分排序,学院统一整理结题验收材料,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处。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项目,比例不超过通过验收项目总数的30%。
3.学校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结题验收材料,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按20%的比例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审,确定最终评审意见,并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三)验收要求
1.本次结题验收采取学院验收和学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学院验收,须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以答辩评审方式进行。学校验收采取通迅评审方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的研究贡献,项目计划实施工作总结,项目经费支出及最终成果取得情况等。
2.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或行业企业等实际部门的运用证明等。研究成果必须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第一作者(或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科技学院。学术论文等成果须标注“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证明材料。
3.对已经延期结题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直接撤销。
(四)经费资助
验收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验收结果为通过等级的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
三、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项目名单见附件7。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组对照预定研究任务进行项目自查,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8),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项目所属学院。
2.学院检查。项目所属学院审核《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检查,拟定项目检查结果;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9)并签字确认;统一整理中期检查材料后提交研究生处。
3.学校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各学院的中期检查材料,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三)检查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由各项目所属学院组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进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提供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项目经费开支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2.各学院须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检查。对于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项目,应要求项目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三个月,且原则上仍需按时结题。
3.项目研究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期刊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竞赛奖励、成果鉴定、技术转让等。项目成果必须与本项目研究密切相关,其第一作者(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科技学院”。其中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其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检查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各项目组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报告须于2021年10月29日前报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须于2021年11月12日前全部完成,并统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
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
4.《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5.《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
6.《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本次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均不受理以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整理,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未按通知有关要求报送项目材料者,视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通过,直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
3.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4.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5.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7.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8.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9.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09日
联系人:苑仁慧
联系电话:023-6502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