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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拓展阅读必修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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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参加学术报告、阅读本领域及研究方向的相关书目和文献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为启发学术思维,营造学术氛围,提升学术水平,拓宽研究生知识面,提高研究生学术交流能力,规范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与拓展阅读必修环节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

(一)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参加校内外各种学术活动,认真聆听学习本领域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报告,鼓励研究生结合自身学习科研实践,总结提炼,在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应做好学习记录,并撰写心得体会(见附件1)。

(三)研究生作学术报告(须是学院、学校、校外学术团体或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或会议)1次,做好报告会记录(见附件2),可以折合3次听取学术报告或5本书目阅读(最多可折合2次)。

(四)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需在记录册上由研究生处盖章确认方有效。各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有研究生参加或研究生外出参加学术报告或作学术报告,须提前在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处将视情况组织人员现场签到确认。

二、拓展阅读

(一)研究生应积极主动阅读学习与本领域相关文献资料及人文素养类书籍,可参照但不局限于培养方案中的拓展阅读目录。

(二)研究生应做好拓展阅读的学习记录(见附件3)。阅读多本同类型书目,可统一撰写学习记录,但一份学习记录最多涵盖5本同类书目。

三、考核评价

(一)自2017级起,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30次,拓展阅读书目不少于100本(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本、人文素养类书目不少于10本),考核合格,可获得1学分。未达到上述要求者,考核不合格,须补充完成参加学术活动和拓展阅读环节要求。

(二)研究生完成参加学术报告与拓展阅读必修环节后,将记录装订成册交由导师做出评价(见附件4)。学院审核后,在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将结果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1.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记录

2. 研究生作学术报告记录

3. 研究生拓展阅读记录

4.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与拓展阅读考核评价

 

 

                                   研究生处

                                2018426

 

(联系人:于桂宝  联系电话:023-65022031)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厚德楼H210   邮编: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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