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总结毕业研究生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示范榜样作用,激励引导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才,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57号)和《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实施办法》(重科院〔2014〕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8年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2名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安全工程领域各1名
(二)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20名
各学院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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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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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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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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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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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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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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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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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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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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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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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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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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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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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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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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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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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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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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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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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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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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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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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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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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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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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条件
(一)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学位论文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强,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诚实守信、德优品正、身心健康。
3.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或科研成果奖励、或科技竞赛类获奖、或科研项目累计不少于3项。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在学期间,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寝室水电费。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4)延长培养年限或有重修课程者。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上支撑材料。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提出推荐意见。3月19日前由研究生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辅导员处。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院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相关委员根据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分配名额择优评出拟获奖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填表注意事项见《填表须知》(见附件3)。并在各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3月26日前将《重庆科技学院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报送研究生处,将《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按领域汇总至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和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
(三)领域评审委员会评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和安全工程学院分别牵头成立领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牵头学院主要院领导任主任委员,培养学院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领域优秀毕业研究生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各培养方向所在学院应至少有1人参加。各领域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相关委员根据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分配名额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研究生名单需在本领域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4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审批。4月10日前学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对各领域评审公示后的拟获奖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行文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学校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审批。
五、材料报送
(一)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二)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
《重庆科技学院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六、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落实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进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校风学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广大研究生的榜样示范和教育带动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
3.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填表须知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12日
(
联系人:于桂宝
联系电话:023-65022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