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受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研究生、导师和有关专家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序、保质推进,现将近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拟于2020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预答辩时间
首批预答辩于2020年3月16日前完成。第二批预答辩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预答辩程序
(一)预答辩申请。研究生于2020年3月5日前填写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导师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明确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应有水平,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并提交至培养学院。
(二)制定预答辩工作方案。各培养学院在预答辩前,应根据要求制定预答辩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预答辩的时间、方式、专家组和学生分组等信息,并至少提前3天向学位办报送,经学位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组建预答辩专家组。各培养学院应根据研究生论文研究方向,组织3名及以上相关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组。
(四)实施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培养学院具体实施,在特殊时期,可以采用通讯评议、视频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培养单位须保存好预答辩评议材料或视频记录。根据疫情发展,若学校通知研究生3月10日前返校,预答辩将采用现场答辩会形式举行。
(五)预答辩整改内容反馈。预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学院应将专家整改意见以《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专家意见反馈表》(附件2)的形式反馈给研究生及导师,研究生逐条说明修改情况,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3月20日前提交学院,经预答辩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四、材料报送
在疫情防控期间,均采用网络化办公形式,须进行审批的环节,由相关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在纸质材料上补签字。
(一)预答辩结果报送。首批预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学院应汇总答辩结果,于2020年3月20日前向学位办提交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送审论文报送。各学院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通过预答辩且按专家意见完成整改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学位办。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为pdf文档,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删去致谢,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学院_导师。
待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由学位办直接将论文通过电子送审平台送评,即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版本就是论文送审版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预答辩在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各学院、全体研究生要充分理解和坚决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在得到学校关于学生可以返校的明确通知之前,所有研究生不得返校。
(二)畅通信息渠道。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开展形式有变,但标准不变,各培养学院应把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及时传达至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和拟毕业研究生,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并督促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切实做好本次论文预答辩工作。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和校学位办沟通。
(三)导师应有效利用邮件、微信、QQ等各类线上平台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密切沟通,指导、督促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的研究、撰写、修改、完善等工作,按时完成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专家意见反馈表
3.重庆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0年2月22日
(联系人:刘枢,15215022131,厚德楼H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