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相关党总支、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以及《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研教函〔2017〕89号)要求,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教育开学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时间为2018年3月2日至4日,3月5日(周一)正式行课。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向导师报到,并在辅导员处报到注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对未按时报到的研究生,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跟踪。并于3月4日下午5点前将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2007076@cqu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3月5日(周一)上午10点前报送至研究生处于桂宝处。
二、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严格执行“说课”制度
对于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说课活动,在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研讨,达到要求方可上课。说课活动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与。实施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活动开展前报研究生处刘枢处,电子文档发送至2015914@cqust.edu.cn。说课活动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周五)。
(二)认真检查任课教师备课情况
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应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教材(讲义、参考书目等阅读文献)、教案、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将对任课教师备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属于校企合作共同开设的课程,相关学院应提前与合作单位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地点、考核方式等,提前向研究生告知相关信息,需要调整教学地点或教学组织方式的,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重修选课工作
对于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另行下发到学院),各培养学院应及时告知研究生本人,督促其结合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办理重修手续,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经导师及学院审批同意后,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前送至研究生处刘枢处。
尚未提交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成绩的学院,应于2018年3月2日(周五)前将成绩单报送研究生处刘枢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5914@cqust.edu.cn)。
(四)切实做好研究生课程行课准备
研究生于2018年3月5日(周一)正式上课,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要提醒任课教师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17.251.14/),查看教学任务,做好课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以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醒研究生登录管理系统,查看课表,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五)组织好基础课程研讨活动
数学、英语等量大面广的研究生基础课程,数理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组织开课前教研活动,进一步研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六)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在开学前对各实验室、工作室、寝室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稳定教学生活秩序。
三、做好研究生教材发放工作
(一)教师用书的发放
尚未领取教师用书的研究生课程承担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3月2日(周五)到研究生处刘枢处领取,并自行组织发放。
(二)研究生用书的发放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凭书单(书单于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于2018年3月3日至5日,每天8∶30至17∶00于体育馆东侧一楼购买。
四、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一)实施“五公开”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课堂教学的学生出勤、秩序维持等教学组织管理。任课教师在第一次课中,应向研究生公开联系方式,告知辅导时间与地点;公开课程目标,提出学习要求;公开考核方式,明确“双及格”制度要求;公开所授课程教学大纲;公开教材、讲义及参考书目等。教师应通过不同方式对每个研究生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便于师生互动,深入探讨研究。
(二)严格教学秩序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安排授课并如实记录选课研究生到课情况,不得私自调(停)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相关手续,做到教学工作整体有序。
确因特殊原因导致任课教师不能按时到达课堂时,各学院应采取更换教师或调整课程等方式进行协调,并及时报告研究生处。属于教学支持方面原因的,研究生处将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创新教学方法
课程教学中,应把握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突出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校内与校外的沟通。创新教学方法,专业课程要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项目化教学等的运用,转变课程考核方式,注重培养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
为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暂行)》(重科院〔2012〕1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环节管理的通知》(研教函〔2017〕86号)以及所属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要求,制订本学期研究生校外实践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校外实践时间(集中实践时间、地点、内容和研究生分散实践时间)、实践考核、实践安全管理、实践要求等,并汇总每个研究生的分散实践时间、地点、内容,作为方案的附件(见附件3)。工作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前报研究生处胡蓓处,电子文档发送至hubei@cqust.edu.cn。各学院在开展专业实践前,还应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准备工作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重科院〔2013〕162号)的相关要求,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须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前完成,工作通知将另行发布。各培养学院应提醒各导师及研究生提前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2.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3.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