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重科院〔2018〕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一)《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
(二)《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附件2)。
二、认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2018年3月12日前,研究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或《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交流学分及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培养学院。
(二)学院初审。2018年3月16日前,培养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提出认定建议,汇总认定结果,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
(三)学校审批。2018年3月26日前,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公布认定结果,并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三、其他说明
(一)已申请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英语I》学分认定的研究生,须按本通知要求完善审批手续。
(二)本次学分认定不受理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培养学院于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2015914@cqus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3.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4.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交流学分及成
绩认定申请表
5.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刘枢 联系电话:023-6502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