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工作,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渝学位函〔2020〕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
(二)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渝学位函〔2020〕2号)
(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2017年)
(四)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2020年)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需求,优化结构
以服务国家战略、石油冶金行业及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导向,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学科规划,优先新增重点领域、亟需领域、空白领域以及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位授权点,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坚持标准,严格质量
严格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发布的申报指南,实事求是,严格审核,优先新增建设发展急需、基础较好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三)强化内涵,特色发展
以学位授权审核为契机,引导各学位授权点深入发掘自身优势与特色,明确学科发展目标和硕士点特色发展定位,找准短板,发现不足,分析原因,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学科特色发展。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订方案
2020年10月11日前,研究生处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订学校2020年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
(二)布置工作
2020年10月12日,学校召开学位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及2020年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布置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审议拟新增学位点,明确申请任务和要求。
(三)学院申请
2020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2020年拟申请新增硕士学位点认真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填写《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制订培养方案,组织研讨论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处。
(四)学校审核
2020年10月17日前,研究生处组织工作人员对照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逐项进行达标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进行处理。
2020年10月18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意见反馈给学院,学院将修改后的材料返回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各学位点申报材料,形成审议稿。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议
2020年10月19日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审议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确定拟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形成会议决议。
(六)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
2020年10月22日前,研究生处将拟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
(七)修改材料
2020年10月24日前,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的意见,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完成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修改完善。
(八)准备文件
2020年10月24日前,研究生处草拟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结及上行文,并走发文流程。
(九)报送材料
2020年10月26日12:00前,研究生处将各新增学位点简况表、培养方案、骨干教师汇总表、学校开展学位授权审核的工作总结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会议纪要,按要求报送市学位办。
(十)完善材料
11月4号前,研究生处组织相关学院根据市学位办对申请材料3轮核查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市学位办。
(十一)网站提交
2020年12月9日至15日,研究生处组织通过市学位委员会审核的硕士学位点,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相关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四、工作要求
学位授权审核是学校发展的大事、要事、急事,更是难事,需要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对学校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并已纳入2020年重点任务,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动员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好学位点申请工作。
(二)学好文件,坚持标准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最新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以及《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的填写说明,领会要求,把握标准,保证申报质量。
(三)凝练特色,保证质量
各学院要充分调研,做好学位点需求论证;认真分析学科基础,凝练特色;合理整合校内资源、服务学校发展,共同做好学位点申报工作。同时,找准弱项,强化建设,持续建设。
(四)实事求是,数据准确
各学院在学位点申报工作中,应对标对表,既重视申报又对标验收要求;既整合资源又实事求是,确保申请材料和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于桂宝 65022031 厚德楼H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