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渝教研〔2008〕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六批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1〕4号)和《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重科院〔2013〕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暨第六批重庆市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重庆科技学院已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附件1),已立项为市级优质课程的按照市级要求验收。
(二)验收内容
1. 课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申请验收课程的《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对建设成果进行验收,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 课程建设目标实现情况。课程定位、课程内容、课程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创新性等方面,对立项建设课程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其是否达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基本条件。
3. 课程资源共享情况。检查课程资源是否实现校内共享。
(三)验收程序
1. 团队申请
各课程组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建设情况和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验收表》(附件2),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向开课学院提出验收申请。
2. 学院自评
开课学院汇总验收材料,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院内自评。
3. 专家评审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形成验收结果。
(四)材料要求
本次验收不受理个人形式报送的材料。开课学院在自评基础上,报送下述材料(一式一份):
1.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验收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97-2003文档);
2.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申请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97-2003文档);
3. 共享课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验收材料纸质文档报送至厚德楼H110-2,电子文档发送至赵宝云办公邮箱。
(五)结果处理
对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称号,并发文公布;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整改半年后重新验收,若仍不合格,取消优质课程建设资格。
对于不提交验收申请的课程,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优质课程建设资格,且该课程及课程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优质课程。
验收通过的优质课程将向全校研究生开放,课件将在校内资源平台上共享,课程承担学院应为课程开放提供政策和条件保障。
二、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工作
验收对象、验收内容、验收程序、材料要求、结果处理等,详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4)。
验收材料纸质文档报送至厚德楼H110-2,电子文档发送至赵宝云办公邮箱。
三、时间安排
1. 各学院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研究生处。
2. 研究生处于2021年12月17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我校已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结果和第六批重庆市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校内自评结果。
3. 各市级课程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验收材料,于2021年12月24日前形成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材料。
4. 研究生处组织装订材料,形成学校自评报告,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附件:1. 重庆科技学院已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名单
2.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验收表
3.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申请汇总表
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立项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赵宝云
联系电话:023-65023601